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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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| 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整改通知书(建筑工程不合格) |
来信人: | 我爱大岳阳 |
来信时间: | 2016-03-13 15:56:39 |
内容: |
亲爱的各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。 我在新辉华府购买住房一套,因窗户未钢化,去年(2015年)7月已经通过市长信箱要求相关部门上门核查,确实不符合建筑强制标准。 有关部门已经要求开发商整改,我需要有关部门开局整改通知书,并且给我一份。谢谢。并且要求注明要求整改时间。 不合格建筑整改的流程,麻烦有关部门告知一下。 |
回复部门: | 市住建局 |
回复时间: | 2016-03-21 09:50:41 |
回复内容: | “我爱大岳阳”同志: 您好!您的来信收悉,现回复如下: 我局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,了解到您的住房为2101房。2015年7月,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就您反映的玻璃安装问题进行过处理,当时调查发现,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将5层和21层玻璃装反,经过督促,施工单位已完成整改,同时,在对您的回访中,您也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进行了确认。在该事件处理中,鉴于该问题不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和严重施工质量问题,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采取了现场核实和口头督促,并未开具整改通知书。若您还有其他质疑,建议您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面询。地址: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院(巴陵中路军分区对面临街办公楼5、6楼)。 特此回复。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