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市区、“三区”防汛抗旱指挥部,市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当前汛情和未来天气趋势,按照《宜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市防指决定于7月3日11时00分起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,全市进入正常防汛期。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汛期各项要求,继续做好防汛各项工作。
宜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4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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